法官指電台節目中解釋應考慮較少比重 料明天退庭商議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7/02/15 16:33
最後更新: 2017/02/15 16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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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: 2017/02/15 16:33
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,法官今繼續引導陪審團。法官向陪審團指,曾蔭權於電台節目《政好星期天》中提及有租約的存在,以及80萬元的租金,而上述說法屬於曾蔭權的解釋,陪審團需考慮整個節目內容,以裁斷內容孰真孰假,而曾蔭權於節目中作出某些招認,陪審團可視之為很可能是真確,否則他毋須自行招認,但有關其解釋,陪審團則應予以較少比重,因為他的解釋並非在宣誓下進行,亦沒有在宣誓下複述,以及沒有經過盤問。但法官亦再次提醒陪審團,有關控罪元素的舉證責任由始至終均在於控方。法官將於明早繼續總結案情,陪審團料於明天起退庭商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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